老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 寻求调解
-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等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式化解矛盾和纠纷,对有过错的家庭成员给予批评教育。
- 其他有关组织调解:还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司法助理员以及子女所在单位等进行调解处理。这些组织在了解情况后,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对纠纷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 向有关部门投诉
- 明确责任部门:根据具体的侵权行为,向对应的部门投诉。例如,涉及虐待、遗弃老人等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涉及养老机构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可向民政部门反映;涉及不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 提交投诉材料:老人或其代理人应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身份证明、侵权事实的证明(如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病历等)、权益受损的说明等,向有关部门提交投诉,清晰明确地说明侵权情况和自己的诉求。
- 申请法律援助
- 符合条件申请援助:经济困难的老人可以向当地司法部门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会为符合条件的老人提供免费的律师服务,包括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
- 获得诉讼费用减免:在诉讼时,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 提起诉讼
- 准备诉讼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等。起诉状中要明确原告(老人)和被告(侵权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支付赡养费等)、事实和理由。证据材料要能够支持老人的诉讼请求,如合同、遗嘱、医疗记录、照片、视频等。
- 选择合适的法院:一般来说,民事案件遵循 “原告就被告” 的原则,即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涉及不动产的纠纷,则向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 参与诉讼过程: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老人应积极参与诉讼,按时参加庭审,在法庭上陈述事实、提供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老人因身体状况、行动能力等原因无法亲自参与诉讼,可以委托代理人(如律师、亲属等)代为参加。对于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法院还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以保障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老人平时也可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宣传,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