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近期对生育保险政策进行了多项调整,旨在提高生育保障水平,减轻家庭生育负担。以下是青岛市生育保险新政策的主要内容:
- 提高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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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定额补助 :由700元提高至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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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医疗费 :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统筹支付范围的分娩医疗费,个人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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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保胎及并发症 :限额结算标准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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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生殖项目 :自2024年4月1日起,11个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 提高参保居民住院分娩补贴 :
- 医保补助标准 :自2024年起,参保居民住院分娩医保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3000元,不分孩次。
- 构建“生育友好型”城市 :
- 三孩政策 :将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
- 生育保险参保覆盖范围 :
- 参保对象 :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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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费用 :常见产检项目如B超、唐筛、胎心监护等,累计报销上限可达11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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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费用 :顺产报销约3480元,剖宫产报销约4950元,难产等特殊情况也有相应报销。
- 生育津贴领取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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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依据 :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依据产假天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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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正常产假为158天,难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 一次性生育补贴 :
- 补贴标准 :为上年度青岛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
-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报销 :
- 报销范围 :包括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减轻青岛市居民的生育医疗费用负担,提高生育保障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建议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了解和申请相关待遇,以充分利用新政策带来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