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初中生贫困生补助标准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关心的问题。以下是关于广西初中生贫困生补助标准的详细信息,包括补助标准、申请条件、申请和发放流程以及补助政策的覆盖范围。
补助标准
寄宿制学生
- 小学生:每生每年1250元。
- 初中生:每生每年1500元。
非寄宿制学生
- 小学生:每生每年625元。
- 初中生:每生每年750元。
申请条件
寄宿制学生
- 脱贫家庭学生。
- 民族自治县、边境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学生。
- 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 民族班学生、库区移民学生、特殊教育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烈士子女。
非寄宿制学生
- 脱贫家庭学生。
- 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申请和发放流程
申请流程
- 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并附上相关材料,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 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发放流程
- 补助资金通过广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卡(存折)或社会保障卡。
- 学生本人不够条件办理银行卡(存折)或社会保障卡的,可转入学生监护人银行卡(存折)或社会保障卡。
补助政策的覆盖范围
寄宿制学生
- 脱贫家庭学生。
- 民族自治县、边境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学生。
- 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 民族班学生、库区移民学生、特殊教育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烈士子女。
非寄宿制学生
- 脱贫家庭学生。
- 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广西初中生贫困生补助标准根据是否为寄宿生有所不同,寄宿制小学生每年1250元,初中生每年1500元;非寄宿制小学生每年625元,初中生每年750元。申请条件涵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家庭情况,申请和发放流程明确,补助政策的覆盖范围广泛,旨在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