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就诊可以使用异地医保,以下是具体情况:
京津冀区域内参保人员
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等,均视同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但门诊慢特病就医仍需按参保地规定办理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及登记、备案手续。
京津冀区域外参保人员
- 备案要求: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 结算政策:异地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在北京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普通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 “直接结算业务” 的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参保地跨省异地就医有关要求的,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北京市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医保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异地参保人员在北京就医因故无法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员与定点医院全额结算后,按照参保地规定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