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的40%部分需上交至上级工会组织,具体流程通常由税务部门代收后转交。以下为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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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比例
企业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其中40%需上缴,剩余60%直接拨付至企业基层工会账户。 -
上交主体
- 已成立工会组织的单位:40%部分通过税务部门代收后上交至上级总工会。
- 未成立工会组织的单位:需全额上缴工资总额2%的建会筹备金至上级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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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该比例及流程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相关地方政策文件(如海南省2019年公告)。
注:部分地区可能存在比例差异或返还机制,需以当地工会或税务部门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