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30日,中国对医院行使管理职能的机构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健委),而非已撤销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计委)”。具体说明如下:
一、机构名称与职能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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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的撤销
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计委)于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被撤销,其职能整合至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卫健委的职能定位
国家卫健委是当前最高卫生健康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以及医疗质量与安全的监督评估。
二、卫健委对医院的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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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管理
- 制定并执行国家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和标准,统一指导全国医院工作。
- 通过下设的医政医管局等部门,对医院实施执业许可、服务质量监控等全面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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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级管理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卫生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的日常监管,包括医疗事故处理、执业人员注册等。
- 地方卫健委需落实国家政策,并协调特色项目(如电子健康档案开放、家庭医生签约等)的推进。
三、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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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医院的特殊性
军队医疗机构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独立监管,不隶属国家卫健委。 -
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层级
乡镇卫生院一般由县级卫健委直接管理,但部分行政事务(如人事、财政)可能需与乡镇政府协调。
总结
目前中国医院的行政管理职责由国家卫健委及地方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原“卫计委”已于2018年机构改革中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