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质期剩余不足30天
关于食品临期禁售时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具体规定如下:
一、一般食品临期禁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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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质期≥300天
若食品剩余保质期小于原保质期的十分之一,则禁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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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质期≤300天
若剩余保质期小于30天,则禁止销售。
二、特殊商品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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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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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类(含婴幼儿配方奶粉):剩余保质期小于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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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食、营养品、调味品等:剩余保质期小于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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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期食品定义
保质期在1年以上的食品,临界期为到期前45天;6个月至1年的为20天;90天至6个月的为15天;30天至90天的为10天;16天至30天的为5天;不足15天的为1-4天。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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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要求
临期食品可促销销售,但需在显著位置标注“临期食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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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
违法销售临期食品可能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
四、地区差异
部分地区(如广州)对临期食品的定义有具体天数划分,例如保质期1年的食品,临界期为45天,但此类规定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综上,食品临期禁售时间主要取决于剩余保质期与原保质期的比例,特殊商品有额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