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门诊医保的报销比例因医保类型(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以及就诊医疗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具体的报销比例情况:
一、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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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在职职工: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为80%;实施基药制度且零差率销售的药品,报销比例为88%;在专科医疗机构、非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为65%。
- 退休职工: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为85%;实施基药制度且零差率销售的药品,报销比例为93.5%;在专科医疗机构、非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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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病种门诊
- 一类门诊特定病种: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为85%;实施基药制度且零差率销售的药品,报销比例为93.5%;其他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
- 二类门诊特定病种:除急诊留院观察、家庭病床外,其他二类门诊特定病种不设起付标准,按参保人相应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支付。急诊留院观察起付标准按参保人员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确定,每一医保年度只计算一次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费用,按参保人员相应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确定。家庭病床起付标准按参保人员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确定,每90天需重新计算一次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费用,按参保人员相应的一级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确定。
二、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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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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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病种门诊: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查阅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
广州门诊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保类型和就诊机构有所区别,参保人应根据自己的医保类型和就医需求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以最大化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同时,随着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建议参保人定期关注医保部门的最新通知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