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的基础性制度。了解这些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要求,有助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更好地执行医疗活动,确保患者安全。
首诊负责制度
定义
首诊负责制度是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基本要求
- 责任主体明确:确保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明确。
- 服务连续性: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 医疗记录:首诊医师应当做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 转诊告知: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三级查房制度
定义
三级查房制度是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基本要求
- 查房层级: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包括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 查房频次: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最高级别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 术者查房: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 行为规范: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会诊制度
定义
会诊制度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基本要求
- 会诊类型:按会诊范围,会诊分为机构内会诊和机构外会诊;按病情紧急程度,会诊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
- 会诊响应:机构内急会诊应当在会诊请求发出后10分钟内到位,普通会诊应当在会诊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
- 会诊记录:会诊意见的处置情况应当在病程中记录,会诊记录须完整具备相关病史、必要体征、必要辅检、专科诊断或评估、专科建议。
分级护理制度
定义
分级护理制度是指医护人员根据住院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对患者进行分级别护理的制度。
基本要求
- 护理级别:原则上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四个级别。
- 动态调整:医护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变化动态调整护理级别。
- 标识明确:患者护理级别应当明确标识。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定义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过值班和交接班机制保障患者诊疗过程连续性的制度。
基本要求
- 值班体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包括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后勤部门。
- 值班人员:当值医务人员中必须有本机构执业的医务人员,非本机构执业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值班。
- 交接班内容:交接班内容应当专册记录,并由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等18项。这些制度通过明确责任主体、规范诊疗流程、保障服务连续性和医疗记录的可追溯性,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这些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文件,确保核心制度真正融入诊疗活动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