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以下途径依法维权:
一、行政申诉与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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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单位或劳动部门申诉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可向单位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出申诉,要求停止侵害或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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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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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发生后,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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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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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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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追责
若涉及刑事责任(如性骚扰、家暴等),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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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 涉及财产权益、婚姻家庭权益等民事纠纷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其他维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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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协助
可向工会或妇联寻求帮助,工会可提供法律咨询、调解或支持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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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证据
注意保留聊天记录、监控视频、医疗证明等证据,为维权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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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可咨询专业律师,制定维权策略,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特殊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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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哺乳期保护 :用人单位不得以恋爱、交友为由骚扰,孕期、哺乳期受暴力侵害可优先获得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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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争议 :可要求劳动仲裁或诉讼,追讨工资、工伤赔偿等。
建议优先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再介入仲裁或诉讼。维权过程中需注意时效,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