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不可以给家人挂号就诊用。具体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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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将被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3 个月至 12 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 2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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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原则:医保遵循 “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 的原则,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通俗理解就是钱可以共济,但卡不能共用。
医保卡是参保人个人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重要凭证,必须本人使用,严禁给他人挂号就诊使用,以避免触犯法律法规,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