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称转评相关规定主要包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7 号)等文件中,具体内容如下:
- 转评条件:符合相应的学历要求,取得初级(员级、助理级)职称后工作岗位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 1 年,可考核认定与现工作岗位相符的同级别职称。
- 申报程序:采取个人申请、单位考核、核准备案的程序开展职称初定工作。用人单位应结合岗位要求,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对申报人履行岗位职责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考核结果负责。
- 材料要求:实行申报诚信承诺制,简化申报材料,凡能通过政府部门核查的信息,不要求申报人额外提供证明材料。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的规定:公务员(含参公)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享受职称申报评审优惠政策,参加职称评审时可按 “一步到位(破格)” 的绿色通道政策申报相应职称,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可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
同时,依据基层倾斜政策、基层绿色通道规定以及其他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规定取得的基层专业技术职称,在规定的基层范围有效,变更就业执业范围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资格确认或者转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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