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小学职称评审细则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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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基本要求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身心健康。
- 学历资历方面,不同级别职称有不同要求。例如,申报一级教师,研究生毕业或具备硕士学位,需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等;申报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聘任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等;申报正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12年以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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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标准:
- 分为定向评价与分类评价。根据岗位性质不同,将教师身份划分为教师、教育管理、教研人员;根据学校地域不同,划分为农村学校教师和城市学校教师。不同岗位、地域的教师评价标准有所区别。
- 注重教书育人。长期在农村学校一线从事教育教学满15年申报一级教师或满20年申报高级教师、担任班主任满15年以上等情况下,实施素质教育、课程改革、教科研课题有关条款可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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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程序:
- 网上申报:申报人需统一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 单位审核: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等。
- 评委会评审:各评委会根据申报材料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确定通过人员名单。
- 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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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格评审:
- 任现职以来获得国家级政府综合表彰、国家级学术技术称号、中原名师或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获得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时,聘任年限可适当放宽1—2年。
河南省中小学职称评审细则涵盖了申报条件、评价标准、评审程序以及破格评审等多个方面,旨在全面、客观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