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4年中小学职称评审标准主要围绕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师德表现、学历和资历等方面制定。以下是详细的评审标准和相关信息。
评审标准概述
适用范围
- 适用范围: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地方教育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学前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民办中小学教师可参照本标准参加职称评审。
- 岗位管理:公办中小学教师应在核定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职称等级
- 职称等级:中小学教师职称等级分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 分类评价:根据申报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岗位性质不同,中小学教师身份划分为教师、教育管理、教研人员;根据学校所处地域不同,划分为农村学校教师和城市学校教师。不同岗位、不同学校类型其评价标准有所区别。
评审流程
申报和审核
- 申报时间:各单位需及时为申报人员创建账号,申报人应在此期间完成系统申报并提交。
- 审核流程:包括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评委会评审等步骤。所有级别的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应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讲课答辩
- 讲课答辩时间:通常在申报审核之后一段时间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通知申报人。
- 答辩内容:讲课内容根据所教学科随机抽取,不包含综合性学习和选修内容。答辩内容为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及相关知识。
评审材料
基本材料
- 推荐报告: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正式印发的“五公开”推荐报告。
- 诚信承诺书:申报人员信息在系统中经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打印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
- 代表性论文: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过的代表性论文2篇,匿名WORD电子版1份、匿名纸质版一式3份。
其他材料
- 教学业绩材料:包括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证书,表彰奖励证书等。
- 教研成果:参与或主持的教科研项目、校本教科研项目的相关材料和成果。
评审结果
公示和确认
- 公示时间:评审结束后,评委会会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一个月。
- 确认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确认申报人的任职资格,并办理相应的职称证书。
倾斜政策
- 农村教师倾斜: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5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
- 特殊贡献倾斜:对获得国家级政府综合表彰、国家级学术技术称号、中原名师或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的人员,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时,聘任年限可适当放宽1—2年。
河南省2024年中小学职称评审标准注重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师德表现、学历和资历等方面,评审流程包括申报、审核、讲课答辩等多个环节。评审结果需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农村教师和特殊贡献人员给予政策倾斜。评审标准的实施旨在激励教师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