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会费的缴纳标准根据会员类型和单位性质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个人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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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工会会员每月需缴纳本人工资收入(基本工资)的0.5%作为会费。若工资尾数不足十元,则不计缴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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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入范围的收入
奖金、津贴(如岗位津贴、绩效奖金)、稿费、补助费(如救济费、退休金、退职金)等均不纳入会费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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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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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徒工会员按每人每月人民币5元交纳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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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收入的会员可按上月实际工资额计算交纳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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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位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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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企业、事业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上解上级工会,60%留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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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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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 :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工人会员含岗位工资、等级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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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按实际发放的工资计算,但奖金、津贴不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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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政府补助、其他合法收入等均纳入单位缴费基数。
三、法律依据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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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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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定义 :仅限基本工资,不含奖金、津贴等额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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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使用 :会费全额留存基层工会,用于职工服务及活动,无需上缴。
以上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但部分地区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建议具体咨询当地工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