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保门特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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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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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门特:按职工医保指定基层医疗机构85%、其他医疗机构70%的支付比例,居民医保指定基层医疗机构85%、其他医疗机构65%的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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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门特:按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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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急诊留观按照三级医院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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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点规定:一类门特以及二类门特的部分病种无需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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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参保病人相应门特费用应符合本市社会医疗保险门特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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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项目自付费用:恶性肿瘤放疗、化疗等项目,参保人需支付个人按比例先自付的费用标准;其他门特的乙类项目(不含国家谈判药品),参保病人按比例先自付的费用标准调整为零。
以上就是广东医保门特报销政策的主要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医院级别有所差异,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院的医保办公室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