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天津积分落户申请材料清单(截至2025年3月29日)
一、基本必备材料
-
身份证明类
- 申请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清晰扫描件或照片)
- 天津市居住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 配偶身份证原件(若涉及婚姻积分或共有房产落户)
- 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仅部分情况需提交)
-
婚姻及亲属关系类
- 已婚申请人:夫妻任意一方的结婚证原件(需与身份证信息一致)
- 离婚或丧偶申请人:无需提交材料
-
社保及就业证明
- 连续1年本地社保缴费证明(通过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无异地缴费记录)
- 个人收入税务申报明细或劳动合同(用于收入积分)
-
承诺书
- 《承诺书》原件(需单位盖章+申请人签字,不可修改格式)
二、加分项材料(按个人情况提供)
-
住房相关材料
- 自有房产:《天津市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新房加30分,滨海新区优先)
- 租赁住房: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扫描件
- 共有房产:共有权证+共有人身份证及《同意落户声明》
-
学历及职业资格
- 大专以上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天津市技能等级证书
- 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国家级或省级竞赛前20名)
-
其他加分材料
- 配偶现役军人身份证明(如适用)
- 高级技工学校学历证书+技能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
三、落户地点证明材料
- 自有房产:提供《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
- 配偶/亲属房产:产权人身份证+共有权证+亲属关系证明+《同意落户声明》
- 单位集体户口: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无房无集体户:由所在区人社部门指定集体户接收,无需额外材料
四、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
格式要求
- 材料需清晰扫描或拍摄(白色背景,图片不超过3M),不得涂改或编辑
- 上传材料与窗口提交原件需一致
-
禁止行为
- 申请人或单位虚假承诺将取消资格并扣分
- 中介机构代办不受理,申请不收取费用
-
办理流程
- 由用人单位指定经办人汇总材料后统一申报
- 受理点可选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或滨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提示:建议提前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确认最新政策及材料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