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社保卡的使用规则,社保卡内的资金提取方式如下:
一、提取条件与账户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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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账户激活
需先激活社保卡的金融账户,未激活无法取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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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资金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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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取资金 :个人账户中银行存入的70%资金(如门诊自付、药店购药等)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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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取资金 :医保统筹基金部分(约30%)及退休后个人账户累计未达15年的部分无法直接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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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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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柜台
携带社保卡及身份证件,前往社保卡开户银行网点柜台办理取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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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机取现
在社保卡开户银行任一网点ATM机上,选择社保卡取款功能,输入密码后即可提取个人账户资金。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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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提取
若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超过5万元(含),可一次性提取全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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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处理
离职后个人账户余额无法直接提取,但医保关系转移时余额会随之转移。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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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查询
可通过官网、APP、电话或银行柜台查询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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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用途
个人账户资金仅限支付医保自付部分及指定医疗费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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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
请勿将社保卡借给他人使用,防止信息泄露。
以上信息综合了社保政策及银行操作流程,具体以天津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