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医保在上海的使用情况
外地医保在上海是可以使用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可直接使用情况
- 部分地区医保卡:江浙两省的部分地区的医保卡可以在上海使用,例如浙江省全省11个设区市的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实现了与上海异地就医门诊费用双向直接结算,浙江的参保人员可在上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刷卡直接结算。
需备案使用情况
适用人群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报销流程
- 参保地备案:想要异地就医产生的医疗费可以报销,首先要去参保地区的社保局,申请异地就医备案,选择指定的异地医院。如果没有申请就医备案,将无法获得报销。
- 其他准备:以新农合为例,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打新农合咨询电话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出院后必须由居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居住证明,如果是在外务工,需有务工单位出具务工证明;出院后持病历复印件、汇总明细单、住院收费等相关材料进行报销。
医院初诊建档
除了完成异地就医备案,还需要在医院完成初诊建档,才可以顺利使用异地医保。
不可直接使用但可事后报销情况
一般情况下,若不满足上述可直接使用或备案使用的条件,外地医保卡不能在上海直接使用。但是可以在所在地就医保留收据,再回到医保参保地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