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医保政策规定,女性职工需累计缴纳职工医保满 25年 (含视同缴费年限)才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后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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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 女性职工需满足累计缴费满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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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要求
- 女性职工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55周岁)时满足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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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退休时未达到最低年限,可一次性补缴实际缴费年限的医疗费用,但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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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无需再缴纳医保费用。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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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女性职工在退休前转移户籍或就业地,需注意新参保地政策对缴费年限的累计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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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缴费年限不足,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补缴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