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产假规定如下,综合2025年最新政策及之前版本信息整理:
一、基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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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产假 :98天(含产前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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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 :登记结婚增加15天
二、特殊情形延长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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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增加15天产假(包括剖宫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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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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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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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增加30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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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增加7天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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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增加15天产假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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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育措施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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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置宫内节育器:休假7天,产假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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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扎手术:输卵管结扎30天、输精管结扎15天,产假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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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通手术:输卵管复通术30天、输精管复通术15天,产假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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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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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与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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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职工本人工资的70%-100%发放,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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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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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依据与调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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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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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时间 :2025年3月最新政策为综合了2021-2024年间的修订内容
建议生育前咨询单位人事部门,确保符合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