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省职工医保报销新规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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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待遇
- 在职职工:45周岁以下人员,医保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年度支付限额由原来的2000元调整为3500元;45周岁(含)以上人员,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年度支付限额从3000元提高到4500元。统筹基金补助比例由50%调整至60%。
- 退休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年支付限额由原来的3500元调整为6000元,统筹基金报销比例由原来的60%调整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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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治疗
- 增加了部分慢性病专科门诊治疗病种,进一步扩大了医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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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参保人员按参保地相关规定备案后,转省外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就医的,在职职工每次起付线为1500元,支付比例为76%;退休职工每次起付线为1400元,支付比例为79%。
- 到京津两地跨省异地就医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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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200元,市属三级医疗机构600元,省属三级医疗机构900元。
- 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8%,二级医疗机构93%,市属三级医疗机构85%,省属三级医疗机构82%。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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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 起付标准: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年度内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报销。
- 报销比例:0-1万元,60%;1-2万元,65%;2-3万元,70%;3-4万元,80%;4万元以上,90%。
- 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这些新规定旨在进一步完善医保制度,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职工医疗负担。但具体实施细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当地医保部门的最新通知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