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医疗机构变更申请表是医疗机构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必须进行的一项法律程序。了解填写要求和注意事项可以帮助医疗机构高效、准确地完成申请。
填写要求
格式和规格
- 纸张和字体:使用A4规格纸张,中文使用宋体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标题使用小2号黑体字,手写无效,签字需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
- 内容填写:填写内容应简练、真实、准确,不得涂改。所有信息需完整详尽,特别是变更前后的信息对比。
封面填写
- 医疗机构名称:填写第一名称并与印章一致。
- 登记号:填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申请日期:指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注册书的日期。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 原核准登记事项: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内容填写。
-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只填写需要变更登记事项,不需要变更的划“/”表示;变更后的内容需详细填写。
提交文件、证件及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 提交文件目录:在申请表内只填写目录,具体内容另附。
- 变更申请理由:简要说明变更的原因,并附变更申请文件。
- 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由医疗机构的设置单位或系统内卫生主管部门填写。
提交材料
必备材料
-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原件1份,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主体资质复印件1份,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 变更地址需提供材料:包括新址业务用房的平面图、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等。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根据变更的具体事项,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变更诊疗科目时需提交新开展科目的设备情况和管理技术人员名录及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办理渠道
线上办理
- 云南政务服务平台:通过云南医保PC端进行网上申报。
- 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进入该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现场办理
直接到各级医保经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结果反馈
申请人在窗口领取或自助一体机打印或邮寄反馈表。
填写医疗机构变更申请表时需严格遵守格式和规格要求,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提交的材料需符合规定,办理渠道多样,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的方式。及时、准确地完成变更申请,有助于医疗机构的合法合规运营。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表需要哪些具体信息?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表需要根据具体变更事项提供以下信息,相关要求及材料来源如下:
一、基础材料
-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需逐项填写原核准登记事项及变更内容,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用于核对信息及变更登记。
二、按变更类型补充材料
(一)变更名称
- 特殊冠名需提交设置地区卫健委或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书。
- 涉及联合重组的需提供重组双方协议书及上级意见书。
(二)变更诊疗科目
- 拟增设科目从业人员资格证、执业证、身份证复印件。
- 相关设备清单及设计平面图。
- 若涉及重症医学科等特殊科室,需提交准入申报表及人员资质证明。
(三)变更床位/牙椅
- 医院总建筑面积、病房面积及床位使用率统计表。
- 近3年床位核定数及实际开放情况说明。
(四)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新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免职文件。
(五)变更注册资金/服务方式/服务对象
- 变更情况及原因说明(如资金增减、服务范围调整)。
- 营利性机构需提交新营业执照副本。
(六)注销申请
- 医疗机构公章及注销原因说明。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三、其他要求
- 材料需按顺序排列,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盖章。
- 网上提交需加盖电子印章,部分材料可免交纸质版。
- 涉及互联网诊疗、家庭病床等新增服务的,需补充设备清单、规章制度等。
注:具体材料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建议以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表的填写流程是什么?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表的填写流程如下:
-
登录系统:申请人需登录“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机构端入口”,进入系统后选择相应的变更申请模块。
-
填写变更信息:根据变更类型(如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在系统中逐项填写变更后的信息。例如,变更地址需填写新地址,变更法定代表人需填写新负责人信息。
-
提交并打印表格:填写完成后,系统会生成《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需在线打印并签字盖章。
-
准备材料:根据变更类型准备相关材料,如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医师资质证明、场地审验单等,并确保复印件标注“与原件一致”及签名日期。
-
提交材料:将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窗口,或通过线上平台上传(部分地区支持)。
-
审核与审批:窗口人员审核材料后流转至审批室,审批通过后系统生成新的许可证正副本。
注意事项:
- 若变更负责人,需先完成新负责人的执业地点变更。
- 部分变更需联系执法部门开具场地审验单。
- 申请表需按规范填写,不得涂改,并加盖单位公章。
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调整,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表的审批流程是什么?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表的审批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具体依据不同地区和变更事项可能有所差异:
-
申请提交
医疗机构需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提交变更申请。线上流程一般为登录政务服务系统(如“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平台),填写变更信息并上传材料;线下则需到原执业登记机关或指定政务大厅递交纸质材料。 -
材料审核
窗口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包括核对《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场地证明、人员资质等核心材料。若涉及地址变更,还需提供新地址的产权证明、消防验收报告等。 -
现场检查(如适用)
对于地址迁移、增设诊疗科目等变更,需由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进行现场验收,确认符合相关规范。 -
审批决定
审核通过后,材料流转至审批部门(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进行复审。重大事项可能需提交行政会议讨论。审批时限一般为22-45个工作日。 -
公示与发证
审批通过后,结果会在政府网站公示(通常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换发新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若涉及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变更,还需同步更新相关证照信息。
注意事项:
- 跨区域迁移需先注销原许可证,再重新申请首次执业登记。
- 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 材料需加盖公章,复印件需标注“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日期。
建议根据具体变更类型和当地政策要求准备材料,确保流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