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打印出来后与纸质发票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和功能,但存在以下差异:
一、核心属性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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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
两者均受税务机关监管,采用防伪技术(如数字签名、唯一代码、加密等),具备与纸质发票同等的法律效力,可依法用于税务抵扣、维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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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用途
都可用于报销、税务申报、进项抵扣等,且受票方可将其作为正式会计凭证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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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使用规定
遵循《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规定》,包括联次完整性、内容真实性等要求。
二、主要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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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形态
纸质发票为实体纸张制品,便于保存和携带;电子发票以数字形式存储,需通过电子设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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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方式
纸质发票需在税控机或税务局领取后打印;电子发票可通过税控系统直接生成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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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与传递
纸质发票需注意防潮、防丢失;电子发票可通过云端存储、加密传输,便于多终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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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部分企业允许电子发票直接用于报销,部分仍需提供纸质版。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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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质量 :电子发票打印时可能因设备或纸张问题影响清晰度,建议使用专业发票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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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验证 :通过发票号码、防伪码及税务局签名验证发票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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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合规 :电子发票需与交易合同、银行流水等凭证共同构成完整税务档案。
综上,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在法律地位和功能上无本质差异,选择使用形式可根据实际需求灵活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