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产检费用报销流程
一、前期手续准备
- 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女职工怀孕后需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街道计生部门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 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怀孕3个月时,携带《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青岛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到妇幼保健医院建档,首次早期妊娠检查费可报销157元。
二、产检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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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晚期妊娠检查报销
- 怀孕4-10个月期间,选择一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中晚期妊娠检查定点医院。
- 生产前在该医院持《孕产妇保健手册》报销社保范围内的检查费用(定额375元)。
- 若产检费用采用定额补助形式,青岛女职工妊娠期检查费用定额为1600元,随分娩费用一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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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产检报销
- 需提前1个月办理异地生育备案手续,提交个人申请、《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社保卡等材料。
- 分娩后提供异地检查病历、发票、费用明细等材料至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三、分娩及费用结算
- 本地分娩结算
在青岛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生育费用(顺产约1400元,剖宫产约2400元)由医院与社保直接结算。 - 异地分娩结算
出院后携带社保卡、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发票及明细等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四、产后手续办理
- 申领产假工资
产后每月1-10日(节假日提前)携带社保卡、《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工商银行活期存折等材料,到青岛FESCO办理产假工资申领手续。
所需材料清单
- 社保卡、医保卡、《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 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或病历复印件
- 产检及住院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清单
- 结婚证(部分情况需提供)
办理地点
- 现场办理:各区市医保经办机构(如市南市民中心、城阳市民中心等)
- 线上办理:青岛市医保局官网或指定线上平台
注:生育保险需连续参保满1年且分娩时在保状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方可享受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