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省本级医保指的是河北省本级医疗保险,是河北省政府为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建立的医疗保险制度。它主要覆盖以下几类人群:
- 1.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包括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
- 2.部分中央驻冀单位的工作人员:根据相关规定,部分中央驻河北省的单位职工也纳入省本级医保范围。
- 3.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如一些特定行业的企业职工等。
省本级医保的缴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缴费比例和基数根据河北省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参保人员可以享受门诊、住院、特殊疾病治疗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以及大病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省本级医保的管理和经办由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负责,具体政策执行和待遇支付则由省医保中心和各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