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医保门诊费用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报销范围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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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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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无起付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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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按比例直接报销(具体比例需根据医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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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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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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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350元(部分病种如肺结核等特殊病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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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65%(除特殊病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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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限额 :按最高病种限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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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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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 :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斥药等7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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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比例 :乙类药品先自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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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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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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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 :高血压、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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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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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高血压400元、糖尿病600元(合并病例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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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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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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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点医疗机构挂号、缴费时出示医保码,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直接由医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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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时剩余自付部分可刷个人账户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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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 在开通门诊统筹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出示医保码,费用按比例报销,自付部分由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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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报销
- 通过微信医保电子凭证,在指定平台选择门诊支付完成自动结算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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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限额 :普通门诊无起付线,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慢性病、特殊病种有各自起付线及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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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规定 :需经门诊协议医疗机构同意转诊,转诊后15日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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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 :仅限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及设施标准内的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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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使用 :门诊自付部分可刷个人账户支付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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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抢救 :门诊急救费用可参照住院报销流程(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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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审核 :年度报销额度用完后,次年重新计算
以上信息综合自西安市医疗保障局政策,具体操作以实际办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