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
根据福州市医保政策规定,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基本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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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职工医保需累计缴费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退休后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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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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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年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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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年满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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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年满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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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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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不足的补缴政策
若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25年,需补足25年后才能享受待遇。补缴期间按正常参保人员标准缴费,补缴满12个月后,可按正常比例享受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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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额外要求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需同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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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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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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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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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待遇 :每年最低缴费额为3676元,缴费基数与职工工资挂钩。退休后医保待遇包括门诊报销、住院报销等,具体比例根据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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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处理 :若医保中断缴费超过12个月,需补缴满12个月才能恢复待遇。
以上政策依据《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十条制定,确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具备完整的医疗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