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服务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而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比例信息: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 参保县域内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二级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报销比例为55%,不设年度起付线,报销限额为每人每年200元。
- 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升为60%,不设起付标准和单次报销限额。
常见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
- 常见慢性病门诊:合规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65%。人均年度起付线300元,申请一个病种报销限额为2000元;申请二个或以上病种报销限额为4000元。
特殊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
- 特殊慢性病门诊:合规医药费用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报销,慢性肾衰竭门诊透析中透析费用报销比例为95%。
住院报销比例
- 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
- 市域内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80%。
- 市域内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75%。
- 市域内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70%。
- 市域外省内省属二级(含以下)、市属三级(含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1400元,报销比例70%。
- 市域外省内省属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65%。
- 省外医疗机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报销比例60%。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 未办理转诊手续在市域外就医的:在上述类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含保底比例)基础上再降低10个百分点。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分段支付比例:具体分段支付比例未在搜索结果中明确提及,但提到了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以及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政策实行倾斜支付,起付线减半执行,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政策文件和公开信息整理,具体报销比例可能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