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内医保卡跨市使用政策如下:
一、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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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通用性
江苏省内所有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含银联标志)可在全省范围内跨市使用医保卡进行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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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城市
目前泰州、宿迁、苏州、南通、盐城等市已实现医保卡联网结算,其他城市是否支持需提前确认。
二、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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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备案
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直接结算功能已实现全省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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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需在就医地选择已开通跨省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
三、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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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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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刷卡结算门诊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由个人支付,医保统筹基金部分由医保机构与医院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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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地有特殊规定(如需指定医疗机构),需提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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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就医
- 入院时出示社保卡完成登记,出院时自动结算医保费用,无需手动申请。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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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凭证
可通过“江苏医保”APP或微信小程序申领医保电子凭证,就医时出示手机端凭证完成流程,无需实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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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若参保地有特殊报销比例或药品目录调整,需以就医地最新政策为准。
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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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社保卡 :需先在参保地申领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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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报销 :部分情况下需先自费垫付,再回参保地报销,但直接结算功能已减少此类需求。
以上信息综合了江苏省医保政策的最新调整,确保跨市就医结算的便捷性。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或12333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