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惠保对于自费药的报销有明确的范围和条件:
特定高额自费药械保险金
- 报销范围: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指定专科医生开具处方,在医疗机构或特定高额药械指定药店购买符合《苏惠保特定高额自费药品目录》和《苏州创新药械目录》支付范围的药械费用。
- 支付比例:
- 特定高额自费药械费用:普通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为70%,既往重症人员支付比例为30%。
- 苏州创新药械费用:普通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为90%,既往重症人员支付比例为50%。
- 免赔额:特定高额自费药械费用责任无免赔额要求。
其他自费药报销
- 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对于符合所属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如未经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结算的,苏惠保不承担保险责任。
- 自付费用和合规自费费用: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先经过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的补偿,剩余的自负费用和合规自费费用,如果累计超过1.5万元但低于3万元的部分,苏惠保按比例报销。
报销流程
- 线上申请:关注“东吴人寿微服务”公众号或下载“东吴人寿”App,依次点击微服务——用户的苏惠保——苏惠保理赔申请类型,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理赔相关资料。
- 线下申请:保险受益人可携带理赔有关材料至东吴人寿苏州分公司及分公司线下营业网点申请理赔。
理赔材料
- 特定高额自费药械费用:
- 直付类:被保险人身份证件、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病理诊断报告、免疫组化/基因检测报告、药品处方等。
- 报销类:被保险人身份证件、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病理诊断报告、免疫组化/基因检测报告、药品发票、费用清单、领款人银行账号等。
苏惠保可以报销特定高额自费药械费用,但需要符合《苏惠保特定高额自费药品目录》和《苏州创新药械目录》支付范围,并且按照相应的支付比例进行报销。其他自费药的报销需要先经过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的补偿,剩余的自负费用和合规自费费用超过一定金额后,苏惠保才会按比例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