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申报医保的流程图涉及多个步骤和要求,以下将详细介绍从申请条件到具体申请流程的各个环节。
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 经营时间:药店必须在注册地址正式经营至少3个月。
- 人员资质:至少有一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具有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药师,且该药师的注册地应在药店所在地,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
- 管理要求:至少有两名为医保工作熟悉的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
- 药品管理: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药品分类分区管理,并对所售药品设立明确的医保用药标识。
- 信息系统:具备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信息系统和接口标准,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建立医保药品等基础数据库,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医保编码。
不予批准的情形
- 违法行为:未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责任的药店不予批准。
- 失信记录: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药店不予批准。
- 不良记录: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医保协议未满3年或已满3年但未完全履行行政处罚法律责任的药店不予批准。
申请材料
必备材料
- 申请表: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 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药师证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药学技术人员相关证书及其劳动合同复印件。
- 医保管理人员合同: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 管理制度: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复印件。
- 信息系统材料: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复印件。
- 分析报告: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其他材料
- 人员花名册:零售药店人员花名册。
- 场地证明:服务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复印件。
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
药店向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医保经办机构即时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单。
材料审核
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申请材料,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
评估考核
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小组进行评估,评估时间不超过3个月,评估结果包括合格和不合格。
公示
评估合格的药店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协议签订
公示无异议后,医保经办机构与药店签订医保服务协议,药店安装医保信息系统并开通医保结算服务。
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解答
- 申请时限:从提交申请到医保卡正常使用,整个过程大约需要8个月的时间。
- 审批时间:一些地方已将审批时间缩短至20天内。
- 失败原因:常见原因包括所提交的照片不合格、个人基本信息不匹配、手机号码重复注册、银行开户失败、没有缴纳医保等。
药店申报医保的流程包括满足基本条件、准备申请材料、提交申请、材料审核、评估考核、公示和协议签订等多个步骤。各地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有所不同,建议药店在申请前详细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