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社保转移合并的最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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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根据《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规定,需要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缴费凭证,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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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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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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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这两种保险因为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所以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社保异地转移之后会有损失吗?就养老保险而言,基本上没有损失,因为影响养老金多少只有三个因素:退休时上年度省平均工资、本人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转移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唯一有影响的是各省的平均工资不同。医疗保险只转移个人账户余额,目前还不可以转移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