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被用于修建公路的赔偿方式如下:
- 土地补偿费 :
- 补偿标准通常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 安置补助费 :
- 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 青苗补偿费 :
- 对可收获的青苗不予补偿,对未收获的青苗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多年生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则按实际价值补偿。
- 其他附着物补偿 :
- 包括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他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 社会保障费用 :
-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 补偿方式 :
- 补偿方式包括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确保公平、合理的补偿,尊重农村村民意愿。
- 补偿决定 :
-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这些补偿措施旨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并确保其长远生计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