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段线与十一段线的差异与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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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与定义
- 十一段线:1947年中华民国政府编绘的《南海诸岛位置图》中首次以未定国界线符号标注了十一段断续线,作为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海域的主权范围线。
- 九段线:1953年新中国成立后,在十一段线基础上调整形成,删除了北部湾(靠近越南)的两段线,最终确定为九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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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原因与过程
- 地缘政治考量:十一段线最西端的两段线直接延伸至越南海域,引发越方争议。为促进中越友好关系及北部湾划界谈判,1953年中国主动取消这两段线。
- 国际法理基础:无论是十一段线还是九段线,均基于中国对南海长期的历史性主权,包括元代至民国时期渔民活动、明清政府管辖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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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的影响
- 国际认可:九段线继承了十一段线的法理基础,国际社会(包括20世纪中期的西方国家)普遍默认其有效性。
- 海域范围变化:调整后,九段线覆盖范围北起台湾与菲律宾间的巴士海峡,南至曾母暗沙,战略价值覆盖南海核心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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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与现状
- 越南等国的异议:越南对九段线的合法性提出质疑,但中国通过历史文献、国际航海记录等证明了对南海的持续管辖。
- 国际法依据:中国主张九段线内的岛礁及海域属于“历史性权利”,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传统海洋权益的认可。
总结
九段线与十一段线的核心差异在于北部湾两段线的调整,这一变化体现了中国在处理海洋权益问题时的务实态度,既维护主权,又兼顾与邻国关系。两者的法理基础均基于中国对南海的历史性管辖,并通过国际实践得到长期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