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社保卡看病扣款流程及规则,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门诊就医扣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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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号阶段
在医院挂号时,社保卡可直接刷卡扣除挂号费。普通门诊挂号费中属于医保报销范围的部分(如4元诊疗费中的2元)会直接由医保基金支付,剩余2元由患者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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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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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部分 :医保目录内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与医院直接结算,患者无需先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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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部分 :包括起付线以下费用、超过医保报销比例的费用及个人账户余额不足部分,由患者使用医保卡或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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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就医扣款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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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住院费用需达到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作为起付线,起付线内的费用需患者全额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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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医保报销比例通常为55%-65%(具体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剩余35%-45%由患者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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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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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在医院结算时,医保报销部分由医保基金与医院直接结算,患者仅需支付自付部分(包括起付线及自付比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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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使用 :若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充足,可先抵销自付部分,余额不足时再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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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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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记录
医疗费用会记录在社保卡个人账户中,年度统算时个人账户预计入部分会按实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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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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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社保卡时,可选择传统医保报销流程(如定期到医保中心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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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挂失后需补卡,挂失期间医疗费用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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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流程及规则综合了医保政策及实际操作流程,确保患者能够便捷就医并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