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广东省内的社保 不需要 进行转移合并。自2021年4月1日起,为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要求,广东省实施了新的政策。参保人在省内流动就业参保时,不再需要办理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当参保人符合在广东省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时,其养老保险关系将由省内最后参保地统一归集处理。
因此,如果您是广东省内的参保人员,您的社保关系不需要进行转移合并。您可以在省内自由流动就业,并在退休时由待遇领取地的社保机构合并您的养老缴费记录。这一政策简化了社保管理流程,为参保人提供了更大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