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峪关市劳动能力鉴定要求,办理劳动能力鉴定书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基础材料
-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需填写个人信息、受伤/患病情况及鉴定需求等内容) - 有效身份证明
(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 近期免冠照片
(2张一寸证件照,用于鉴定手续)
二、医疗证明材料
- 完整病历资料
(包括住院/门诊病历、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 医疗终结情况说明
(需由医疗机构确认伤情或病情相对稳定)
三、工伤相关材料(仅限工伤职工)
-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确认工伤性质的必要文件) - 劳动关系证明
(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适用于未明确劳动关系的情形)
四、其他补充材料
-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告知承诺书
(部分情况需签署书面承诺) - 指定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如复查鉴定结论、特殊情况说明等)
特别说明:
- 非工伤职工(如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需提交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 材料提交可通过嘉峪关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或甘肃省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办理。
建议提前咨询嘉峪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电话或现场),确认材料清单是否有更新或补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