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杭州就医的医保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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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在浙江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用可以直接按照医保规定结算。如果未办理备案,个人需先行自付20%,再按医保规定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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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临时外出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急诊除外),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自理20%后直接结算,无需个人全额垫付。未能直接结算的,由个人全额支付后至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自理20%后按规定结算。长住外地3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办理长住外地备案手续。参保人员办理长住外地备案手续后,可在长住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未能直接结算的,由个人全额垫付后,至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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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因患疑难疾病,经杭州市三级及相应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后无法确诊,或确诊后无治疗条件的,可由该定点医疗机构提出转外诊治建议。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转外备案后,可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按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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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异地就医备案:大学生在寒暑假、因病休学或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期间的人员,及异地校址的人员(在杭大学生就读在学校的其他校区)在办理备案手续后,可按医保规定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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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参加杭州医保且已进行相应病种备案的参保人员,在省外异地就医时,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可在当地开通门诊慢特病业务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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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电子凭证:如果已在其他城市参加医保,可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签发的医保电子凭证,在开通此项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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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关系转移:如果是从其他城市来杭州工作,可以申请将医保关系转移到杭州,通过手机或线上服务进行办理。
请注意,具体的报销政策和流程可能会随着相关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建议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