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共有14个地州市(不含自治区直辖县级市),包括4个地级市、5个地区、5个自治州,具体如下:
一、地级市
- 乌鲁木齐市(首府)
- 克拉玛依市(石油工业城市)
- 吐鲁番市(古丝绸之路重镇)
- 哈密市(新疆“东大门”)
二、地区
- 阿克苏地区(以农业和矿产资源著称)
- 喀什地区(南疆经济文化中心)
- 和田地区(以玉石和地毯闻名)
- 塔城地区(边境贸易活跃)
- 阿勒泰地区(旅游资源丰富,如喀纳斯湖)
三、自治州
- 昌吉回族自治州(乌鲁木齐都市圈重要组成部分)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银色的草原”,中哈边境口岸)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国面积最大的地级行政区)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中国唯一柯尔克孜族自治区)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副省级自治州,管辖塔城、阿勒泰地区)
补充说明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下辖塔城地区和阿勒泰地区,但两者在行政区划上仍单独列出为“地区”。
- 自治区直辖的石河子市、阿拉尔市等11个县级市不属地州市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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