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和相关法律法规,投标报价不可以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以下是详细的解释:
- 1.法律依据: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也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并明确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2.具体处理方式:如果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这种做法是为了防止投标人报价过分高于市场价,尤其是在竞争不充分、财务预算受限等情况下,为了控制价格,招标人会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3.法律后果: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被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属于重大偏差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项规定,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4.特殊情况:如果招标文件中未设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超出预算的,应当在中标合同签订前,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审查同意但这种情况并不常见,通常招标文件中都会明确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报价不可以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