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标准如下:
一、一般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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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比例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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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广告费扣除限额 = (3500万元 + 200万元) × 15% = 555万元
若实际发生额未超过555万元,则按实际发生额扣除。
二、特殊行业标准
医疗、护肤品、化妆品等特定行业,广告费扣除比例提高至30%。
三、关联企业处理
- 独立交易原则 :关联企业间广告费支出需符合独立交易原则,避免通过高收入企业转移利润。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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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限额以当年实际发生额与按标准计算限额中的较低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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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扣除需在后续纳税年度继续计算扣除限额。
(注:以上信息综合2021-2022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税务机关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