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育保险新政策要点(截至2025年3月)
一、覆盖人群扩大
- 男职工待遇提升: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如输精管结扎术)的参保男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未参加其他医保)可参照城乡居民医保标准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 灵活参保关系:生育保险关系支持省内转移,参保月份可连续计算,解决跨地区工作或劳动关系变动导致的断缴问题。
二、生育津贴计发优化
- 按日精准计发:生育津贴以每月30天折算,按实际天数发放。例如:
- 顺产:98天;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再增15天。
- 流产按妊娠月份分段计算天数,如满7个月流产可享98天津贴。
- 申领条件放宽:生育当月正常参保即可申领津贴,连续缴费不满12个月者按50%发放。
三、缴费要求调整
- 连续缴费门槛降低: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3个月(中断未超3个月且补缴)即可享受全额待遇;新参保未满3个月或中断超3个月补缴的,享受减半待遇。
四、办理流程简化
- 费用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无需垫付。
- 免登记、免材料:
- 取消产前登记及定点医院选择限制,生育医疗费用实现即时结算。
- 生育津贴申领与计划生育证明脱钩,仅需病历资料即可办理。
- 津贴“免申即办”:
- 在厦门定点医院(试点)分娩并直接结算的参保人,符合条件的将自动收到办理短信,核对银行账号后即可发放津贴,全程“零材料、零跑腿”。
五、其他配套措施
- 生育友好型服务:支持三孩政策,取消生育津贴申领与计划生育挂钩的规定,降低家庭生育成本。
- 多渠道办理:可通过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厦门医保官网等线上平台或线下医保经办窗口办理业务。
注意事项
- 申领津贴需确保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缓缴期内生育的需补缴后方可申领。
- 省内异地生育需提前备案,省外生育费用需办理备案后刷卡结算。
以上政策整合自厦门市医疗保障局、思明区人民政府等官方渠道,具体操作细则以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