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
湖北省本级医保参保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一、省本级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 在鄂中央企业和单位职工
包括国家电网、国家铁路等已移交至省本级管理的企业及其灵活就业人员,需通过原单位或指定渠道参保登记。
- 灵活就业人员
按上年度省直社保缴费基数的60%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费由个人承担。例如2022年缴费基数为6233元时,个人月缴费约387元。
二、省本级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覆盖武汉市无户籍限制的城乡居民,以及参加职工医保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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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个人每年320元,财政补助5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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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范围 :包括职工医保制度外的其他城乡居民。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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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条件 :生育保险待遇需连续足额缴费满6个月,欠费补缴后从补缴次月开始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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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共济 :2024年10月1日起,参保人可为配偶、父母等近亲属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绑定。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服务平台数据,确保覆盖最新调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