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划入标准如下:
- 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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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账结合方式 :个人账户按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计入,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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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建统筹方式 :缴费费率为8%,不配置个人账户。
- 灵活就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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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账结合方式 :个人账户按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计入,其余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部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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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建统筹方式 :缴费费率为8%,不配置个人账户。
- 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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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账结合方式 :按定额划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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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建统筹方式 :不配置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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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金额 :每月按100元定额划入。
- 其他特定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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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40周岁的在职职工 :个人账户按其缴费基数的3.3%(含个人缴纳的2%)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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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的在职职工 :个人账户按其缴费基数的3.8%(含个人缴纳的2%)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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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下 :个人账户占比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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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至退休前 :个人账户比例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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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 :个人账户比例为3.4%。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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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如果所在单位为统账结合方式,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为本人缴费基数的2%;如果为单建统筹方式,则不配置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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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无论统账结合还是单建统筹方式,个人账户均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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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如果所在单位为统账结合方式,按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5%定额划入;如果为单建统筹方式,则不配置个人账户;所有退休人员每月还可以按100元定额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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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年龄段职工 :不满40周岁和40周岁以上的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划入比例分别为3.3%和3.8%。
请注意,这些标准可能会随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定期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