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儿童在上海看病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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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少儿居保:
- 办理条件:父母双方中至少有一方持有上海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
- 办理地点:前往孩子户口(或居住证)所在地的街道事务受理中心。
- 所需材料:非沪籍人士参保需要携带本人120积分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居住证、孩子或配偶的户口本或身份证。
- 费用及续费:每年保费110元,保险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途参保的费用也是110元,保险期限至当年12月31日。每年10月需续交下一年度保费。
- 理赔标准:在医保范围内,报销50%的费用,包括门诊和住院。具体计算公式为:(医疗花费总额度-自费部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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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少儿互助住院基金:
- 办理条件:父母至少一方持有上海居住证且已生效一年,孩子根据父母居住证办理随员居住证。
- 缴费时间:每年的9月1日至9月30日为集中参保期。
- 缴费地点:本市各中小学校和中职校在籍在册学生、幼托机构儿童,可向所在学校、幼儿园专门设立的互助基金缴费窗口直接缴纳参保费;散居儿童需家长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或《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缴费参保;本市户籍0-3岁散居儿童可通过付费通网站、付费通APP、付费通账单查缴微信服务号等支付渠道自助续保缴费。
- 报销范围:因伤、病住院,入院时可免交部分预付金;出院时,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者,可报销的住院医疗费用先按城乡居民医保规定结算,余下符合支付范围部分,扣除起付标准后,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100%;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者,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50%,扣除起付标准后,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部分病种实行最高限价支付。
外地儿童想在上海享受医保报销待遇,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按照规定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参保可以减轻家庭在上海就医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