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垦的慢病补助标准根据不同的慢性病种类和参保人群有所差异。以下是关于黑龙江农垦慢病补助标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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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慢病补助
- 病种范围:包括重症冠心病、风心病、肺原性心脏病、脑梗塞、脑出血、肝硬化、糖尿病合并症等多种疾病。
- 支付限额:不同病种的年度统筹金支付限额有所不同,如糖尿病合并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等为3000元;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肾功能衰竭等为3000元;恶性肿瘤、活动性结核病等则没有明确的年度支付限额,但会按相应住院比例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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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慢病补助
- 病种范围:同样包含多种慢性病,如高血压病合并症、脑血管意外偏瘫、重症冠心病、器官移植术后辅助治疗、肺源性心脏病等。
- 支付限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患有规定门诊特殊疾病的,每人每季度最高支付不超过400元,每年最高支付不超过1600元。同时患有两种或以上病种的,每人每季度再增加100元,年度增加400元,最高可达2000元。
总的来说,具体的补助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新和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