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职工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参保人员类型及医疗费用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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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年度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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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首次住院400元,后续每次300元,第三次起无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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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首次750元,后续550元,第三次起无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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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首次1000元,后续800元,第三次起无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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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2万元以下按比例报销,超过部分按比例递减(如12万-20万元报销90%,20万-32万元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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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与退休人员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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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各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94%、9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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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各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97%、9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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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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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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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先自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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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异地就医备案:先自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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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人员按本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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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居民医保 :起付标准更低(一级200元、二级300元、三级400元),在职学生报销比例更低(一级90%、二级80%、三级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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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 普通门诊年度起付线800元,退休人员650元,报销比例50%(在职)/60%(退休)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4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马鞍山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