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乡居民医保儿童门诊报销情况
报销范围
成都城乡居民医保儿童门诊报销主要涉及普通门诊费用和大病门诊费用。普通门诊费用是日常常见病症在门诊的诊疗费用;大病门诊费用则针对如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特定大病种在门诊的治疗费用。
报销材料
前往参保中心办理报销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 成都市城镇居民卡;
- 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病历资料、费用单据、清单(盖医院公章或收费章);
- 住院长、短医嘱单及出院小结(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 父母的农业银行帐号,但必须同时提供户口簿(父母需与儿童在同一本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报销标准
普通门诊费用
以年为结算单位,对于300元以下部分的门诊看病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40%,也就是最高120元/年,一次性结算完成,300元以上的部分费用,需个人自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儿童在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基层公益性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不超过200元。
大病门诊费用
像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病种,基金没有起付限,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5%。
报销方式
实行持卡就医,即时核销医疗费用。儿童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的,从出生就可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