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中通常没有明确规定康复住院的最长时间。不过,部分地区针对特定情况有一些相关规定,以下是一些例子:
- 黑龙江省:根据《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康复医学功能障碍付费管理办法 (试行)》,康复医学功能障碍患者当次连续住院不足(含)15 日,按 DRG/DIP 付费;超过 15 日,全程按照相应床日付费医保支付标准支付;超过 30 日后,鼓励各统筹地区探索实行阶梯付费,最低可下调至初始支付标准的 50%。康复患者出院后,60 日内因同一康复医学功能障碍疾病诊断再次住院治疗,以医嘱离院办理出院结算的患者,原则上按照再次入院医疗机构的床日阶梯付费最低标准进行支付;以非医嘱离院、医嘱转院、医嘱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 乡镇卫生院办理出院结算的患者,原则上按照再次入院医疗机构的床日阶梯付费初始标准进行支付。
- 金华市:根据《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急性后期住院费用付费办法的通知》,早期康复住院以恢复、改善患者自理能力为目的,以物理治疗、作业治疗等康复治疗为主,促进患者回归社会。早期康复住院时间原则上累计不超过 90 天,具有进一步康复潜能的患者,按规定程序申请同意后,最长可延至 180 天。
但在实际执行中,一些医院可能会因医保支付方式等因素,存在让康复患者住院一定天数后转院等情况,如部分医院在执行 DRG 付费政策时,将其看作是 “一种病只能花多少钱”,以此计算出患者的日均费用,再倒推一个患者大概能住多少天院。不过,这种做法是不符合医保政策的,各级医保部门都曾明确指出,从未出台 “单次住院不超过 15 天” 等类似的限制性规定。
在珠海,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每一建床周期最长为 90 天,期满后需继续治疗的,应重新申请下一周期。但这与康复住院有所不同,家庭病床是在参保人员居住场所内开设的病床,由指定医护人员定期提供检查、治疗、护理等服务。
如果你想了解更准确的当地康复住院医保规定,建议咨询珠海当地的医保部门或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